各工商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及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浙工商同〔2010〕1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工商同〔2010〕2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全县2010年度守重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符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七、第八条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AAA 、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2007年被省、市、县工商局认定或续展认定的06年度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自愿申报续展认定,未申报续展认定的,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认定机关
依据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守重单位认定活动的精神,今年我县的守重认定活动,AAA级的守重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工商所负责收集,上报县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市局,由市局提出拟认定名单报省局批准;县局自行认定AA、A级守重企业,报市局备案。
三、时间安排
凡自愿申报AAA级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于2010年4月5日前送交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审核后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市局。
凡自愿申报AA、A级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于2010年4月25日前送交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进行材料审核、数据测评、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对AA、A级申报企业的认定。
申报企业可从以下地址自行下载《申报表》:浙江省工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zjaic/(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行政行为>按服务内容);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湖州工商信息网www.huaic.gov.cn(栏目:首页>网上工商>表格下载>守重申报)。
四、申报认定程序
本次认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工商所按规定收齐企业申报资料并将电子文档上报县局,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考核、上报、认定的方法进行。
(一)企业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送交所在地工商所。
(二)考核上报认定
各工商所在收齐AA、A级守重申报材料后,按照《办法》的规定,负责对新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向企业说明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书式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县局。并由县局进行材料审核、数据测评、征求意见及认定。
县工商局在收齐AAA级守重申报材料后,按照《办法》的规定,对新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向企业说明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书式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局。
五、认定活动要求
一是要严格把关。今年是县局受市局委托,自行认定AA级守重企业的第一年,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查,认真核对新申报、续展申报企业填报的申报性质,防止出现新申报企业、续展申报企业错报现象;同时,要注重认定质量,控制认定数量,严格按照认定办法的要求,征求当地国税、地税、质监、海关、环保、法院等部门意见,对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突出重点。要加大对涉农企业、服务企业的扶持指导力度,各所要充分利用“新农村服务站”平台,加强领导,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守重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对于在订单农业或服务业工作中成效显著、合同信用优良的,可适当放宽条件;要全面开展“守重”农户的认定,提高订单农业的履行率,进一步推动合同帮农活动深入开展。
三是要强化回访。对还在有效期内的守重企业,要有计划地进行回访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促进“守重”活动健康、持续发展。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合同 守合同重信用 认定 通报
附件:各工商所申报A级守重企业数
附件:
各工商所申报A级守重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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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其中
涉农企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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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城所 |
2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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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巷所 |
1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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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山所
(长广分局) |
1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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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浦所 |
1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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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所 |
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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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所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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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市场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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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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