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局着力探索订单农业新机制,在建立订单农业服务指导站的基础上,专门聘请34名乡镇政府、司法、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为乡镇订单农业服务指导站合同指导员、合同调解员,为订单农业发展提供更快捷和优质的服务。
订单农业合同指导员主要是由乡镇农办负责人和当地工商人员组成,订单农业合同调解员主要由乡镇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及当地工商所人员组成。
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向涉农企业、农户宣传法律知识,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规范农产品交易秩序;指导涉农主体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评比活动。
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捷、灵活的优势,受理农业订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为纠纷双方提供行政调解服务,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对行政调解不成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指导,降低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从而提高农业订单的履行率。(李卫杰 丁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