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长兴县工商局、消保委举行首批消费维权便民电动车启用仪式,正式向社会宣布40辆维权便民电动车启用。
此次启用的消费维权便民电动车共40辆,统一样式,全部喷上“12315”、“工商”以及工商徽章等统一标志,全部派发到基层各工商所、消保委分会和各乡镇消费维权联络站,用于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该批消费维权便民车投入使用后,可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快速调处消费纠纷案,将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于提高维权调解的机动能力,增加了执法维权的灵活性,而且外观漂亮、经济实用、节能环保,将成为大街小巷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使老百姓感受到消费维权力量时时刻刻在身边,使消费者更加有安全感,从而推进该县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建设。(李卫杰 丁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