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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李家巷所致力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7日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化服务方式,深化服务举措。长兴李家巷所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全市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相关举措,以重点围绕解决融资苦难、指导品牌创建和小过行政诫勉三方面制作三套指导文书资料,并由所领导班子每日轮流带头会同责任区干部和经检干部走访辖区内中小企业,切实帮助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一是发挥融资桥梁作用。深入企业了解融资情况,针对有融资困难的企业,立即填制《企业融资情况调查表》,并向企业介绍长兴县融资服务网(平台),现场演示长兴县融资服务网操作方法,以及帮助其融资信息输入该平台。事后,该所将尽最大努力与县局相关科室、金融系统、担保公司进行对接和沟通,并做好进一步的跟踪服务,掌握融资动态信息。另向已拥有一定知名度商标的企业,介绍商标权质押融资案例和操作方法,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问题。

二是深化商标品牌创牌指导。以建立的梯度商标数据为参考依据,对商标品牌培育对象加大品牌宣传和引导力度,对有意向申报注册商标的,帮助联系商标代理机构,会同代理人员上门策划和设计商标;对省市著名商标发展对象,按照省市著名商标申报标准分类指导,逐项达标,如发挥广告协会桥梁作用,组织开展广企联姻,重点培育,提升本地品牌企业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

三是深入推行小过行政诫勉制。实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制度,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指导警示书》等指导文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且主观过错不大,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先进行提示、警示、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对于分期出资的微小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本年度年底。目前已依企业申请按规定允许一家未按时缴付1600万元出资的企业延期至年底,避免了企业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行政处罚,减轻了企业资金困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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