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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3月27日
(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修订)。 
    二、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③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④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⑤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⑥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⑦营业执照正、副本;
    ⑧其它有关文件。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注销。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事时限:法定10个工作日
    六、责任处室:外资处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二、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 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注销。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事时限:法定10个工作日
    六、责任处室: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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