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干本来是老少咸宜、较易消化的食品。但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消费者沈某爷孙俩在吃了瑞安一厂家生产的饼干后,口腔、食道受了伤,造成伤害的元凶却是藏匿在饼干中的玻璃碎片。
今年4月,沈某在德清县新市镇一家食品商店购买了价值9元的各式小包装饼干,精美的饼干小包装袋上有生产厂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标识齐全,并印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字样。按理这样的饼干应该是放心食品。当晚,沈某的孙子吃了几块他购买的瑞安某食品厂生产的“芝麻苏打饼干”后,说喉咙痛,就没有再吃。爷爷以为孙子是喉咙发炎,带孩子到医院拍了片子。过后,沈某在吃同一种饼干时,忽然感觉口腔里有硬物,随着一丝疼痛从嘴里吐出一块带血的玻璃小碎片,造成口腔受伤。
消费者通过商家直接与瑞安生产厂家多次联系,要求给予赔偿2000元,但厂方只同意补偿一箱饼干。因与沈某的赔偿要求差距甚远,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我不知道孙子和我有没有把玻璃吃下去,后果是难以预料的,也是十分危险的。我投诉于厂家所在地的“12315”,他们没有受理,找厂家又远在外地,双方道不清又说不好”。无奈之下,沈某向当地消保委寻求帮助。
8月7日,德清县新市消保分委受理了这起投诉,并向消费者进行了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宣传:“谁销售谁负责,是消费纠纷调解原则,你在当地消费受到损害,首先应该找当地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通过当地消保组织调解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说你消费的是国外商品,你不找商家,找国外生产厂家讨说法就更不现实,找厂家是商家的义务,找商家是消费者的权利”。
通过消保分委工作人员与商家多次协调,说服商家与厂家协商补偿金额,昨天双方终于达成一次性补偿200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