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长兴县工商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期诈消费而引起的纠纷,在25位执法、工作人员的通霄努力下,使30位老年消费者领到了退赔款共5.1万元。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性消费纠纷在24小时内得到了圆满解决。
7月29日下午14时,长兴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起因“欺诈消费”引起的波及湖州、长兴两地的群体性消费纠纷因私下解决破裂,导致了30位老年消费者已准备到市政府上访。
接到举报后,中心工作人员马上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指示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由相关科室执法、工作人员25人组成的调查调解小组,紧急处理该事件。考虑到消费者已在上访途中,该局立即指派3名工作人员截住上访人员,并及时跟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一同前往湖州将经营者沈某带到长兴县工商局等候处理。
下午17时,该局将30名消费者从上访途中接到该局,鉴于消费者情绪比较激动,该局一方面专门指派4名工作人员做好消费者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连夜对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收集书证、物证;同时,分8个调查小组分别对经营者的员工、消费者代表进行调查取证。
消费者代表和经营者员工的调查取证工作很快完成了,但在经营者沈某却遇到了麻烦。沈某一开始存有侥幸的心理,消极应付执法人员的调查,后来索性就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来阻挠执法人员的调查。但执法人员始终耐心细致地劝说。经过近6个小时的努力,终于说报服了沈某,并将事件基本查清。
原来,经营者沈某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经销“蜂之骄”产品时向购买产品的消费者承诺,凡每半年购买价格3936元“蜂之骄”保健产品的将赠送“云南八日游”,旅游时间定在7、8、9三个月的中旬,旅游时间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截至目前,已有30多名老年消费者购买了该产品,经营者沈某收取销货款12万余元。
但沈某始终未兑现7、8两个月“云南八日游”的承诺。这主要是因一方面由于沈某一时资金周转不过来,另一方面由于7、8两个月是旅游旺季,费用相对较高,9月份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所以沈某就选择尽量往后拖,使得用户纷纷要求退款。为了挽回不利局面,沈某谎称已与长兴一家旅行社签订了9月份的“云南八日游”协议,并已交付定金10000元。当消费者了解到沈某并未交付定金时,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还了解到:沈某准备10月份准备在部分有能力的客户中发展一部份人员,要求这部分人除自己销售外还发展其它人员加入,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与上线人员的收入挂钩的营销方案。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演变成非法传销。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向沈某讲政策、宣传法律,使其明白了合同违约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性质及组织传销织活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经过连夜做工作,到次日下午15时,终于达成了由经营者沈某赔偿了51000元的款项给马锡荣、李风英、邵小娥、杨根生等30位老年消费者的协议,并当场在长兴县工商局兑现了赔偿款。
其中一位领到1968元赔偿款的老人激动地说:工商部门真是一心想着我们这些老年人的利益,20多位同志一夜未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