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兴煤山工商所联合公安、环保、土管等职能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对辖区内三座达不到环保等要求的石灰窑相关生产设施进行了强行拆除。
近来年,长兴县政府本着“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山青山”的宗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要求涉污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达不到环保等要求的涉污企业实行关停。此次取缔的三座石灰窑都是未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实施提升改造,达不到环保相关要求,通不过企业年检,属于被“关、停”的小石灰窑之列。由于这些企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简陋,且均无环保除尘设施,生产中所排放的废气和废渣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很大程度上威胁到集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长兴煤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两名企业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但由于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当地政府的产业调整政策,仍然顶风违规生产。
为此,该所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公安、环保、质检、土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于日前对该三家石灰窑予以取缔。(任远海)